西南财经大学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西南财经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部分见证取样、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其他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欢迎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磋商。
一、磋商编号:JC202107
二、磋商项目:西南财经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部分见证取样、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其他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28.5万元。
四、项目概况:
1.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总投资约21698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48176.6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2369.37 平方米,地下约15807.23 平方米);地上16 层,地下2 层;建筑高度65.15 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目前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
2.本次采购范围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部分见证取样检测(除去已签约检测项目外所有的)和 建筑节能专项检测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其他质量检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测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8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购买。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购买磋商文件公司名称、包编号与参加磋商公司名称一致)。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6月16 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始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九、本次磋商在西南财经大学网站(http://zbb.swufe.edu.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电话:028-81133425转 855